嫁出去的女兒 就不能分財產嗎?律師呂秋遠:法律時代,別再把舊習俗當成分財產的依據!

2021-03-12 12:04

更新:2023-12-2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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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兒

 

【我們想讓你知道】

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一名人妻在網路上抱怨小姑出嫁了,卻還要和自己的老公「平分」婆婆的遺產,更強調自己的兒子是婆家的寶貝長孫,老公理當要拿到比小姑更多的遺產才對…沒想到在法律文明的今日,仍有人用舊習俗作為分家產的參考依據,連知名律師呂秋遠都看不下去發表了看法。

 

文 / 呂秋遠

 

人妻抱怨小姑嫁出去還回來平分財產:

靠北婚姻2.0

(圖片擷取自:靠北婚姻 2.0

 

呂秋遠律師評論:

來,這位大嫂,我們來複習一下,民法繼承編的規定,讓大嬸來告訴你,什麼叫作法律。你也知道法律怎麼規定的,不是嗎?父或母過世,由孩子與還生存的配偶「平均」分配。如果爸媽的孩子比較早過世,但是有孫子,孫子可以取得過世孩子的那一份,這叫做代位繼承。你在文章裡提到你孩子,抱歉,即便他是長孫,除非你先生已經過世,否則他還是沒有權利取得你先生那一份。至於長孫多一份,再抱歉一次,現在已經不是長孫無忌的時代了,「大孫頂尾子,財產多一份」,是因為古代的長孫年紀可能與小兒子差不多,在農業社會都要出力耕種,你兒子難道三歲就是自耕農?

換位思考

我當然知道妳也知道這些法律常識,也只是上來網路抱怨而已。不過,你應該沒想過竟然會被砲轟,為什麼呢?因為,你只想到支援自己的收銀,沒想過別人的收銀。簡單來說,你好自私。「都嫁出去了,是在平分什麼啦!」我問你,你現在也「嫁出去了」,以後你的爸媽,你要不要照顧?你們家的事情,是不是就只是熟悉的陌生人的事情?往後你爸媽的遺產,你是不是願意全部給你哥哥?

嫁、嫁、嫁,誰跟你嫁,你是結婚,只是在法律上、契約上,多了一個伴侶,誰嫁誰啊!你要來談古代禮俗是不是?來來來,來賓點唱,祖母的話。「做人的媳婦著知道理,晚晚去睏、著早早起。又擱煩惱天未光,又擱煩惱鴨無卵。煩惱小姑要嫁無嫁妝,煩惱小叔要娶無眠床。做人的媳婦著知道理,晚晚去睏、著早早起。起來梳頭抹粉點胭脂,入大廳拭桌椅。踏入竈腳洗碗箸,踏入繡房繡針織。做人的媳婦擱真艱苦,五更早起人嫌晚、燒水洗面人嫌熱、白米煮飯人擱嫌黑、氣著剃頭作尼姑。」你做到幾樣,講來聽聽?

你總不能一方面要長孫多拿一份,但是你兒子又不能當三歲自耕農。一方面要小姑別來分錢,一方面自己又覺得自己可以回家分錢。一方面覺得男女平權,一方面又覺得小姑沒臉主張男女平權。話都給你講就好了,當人家配偶,沒這麼了不起,連他媽的錢怎麼分,你都要管。說到底,你跟你先生要是離婚,他分到他媽多少錢,也跟你無關,你也不能分,你到底在計較什麼呢?自助餐不能這樣吃的啦!

 

管好自己

最後,別太介入先生的家事。他們家的財產怎麼處理,都是他的事,你介入太多,下場就是惹人厭。你,只是他的妻子,不是他們家的妻子,你沒冠夫姓、沒賣身為奴、沒當家作主,別太為難自己了。更別為難其他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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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呂秋遠 授權轉載,原文 於此
(圖:shutterstock,僅示意 / 責任編輯:Ann;內容純屬參考,並非投資建議,投資前請謹慎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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