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最愛的人傷害,保險賠不賠?家暴 該如何自「保」?專家:家暴防治法 保護對象不限家人,同居、親密關係也適用!

2021-03-10 17:34

更新:2021-10-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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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

當感情正濃時,不免會在對方身上套一層粉紅濾鏡,很難分辨危險情人的行為表現,直到感情或關係結束時,才會爆發出巨大的危險。家暴防治法保護的對象並不僅限於家人,同居與親密關係皆適用,法律可以保護受害者,但保險是否也能成為被家暴者的另一座靠山呢?

 

文 / 好險網

 

又一起驚人的情殺事件!台大校園的同性伴侶分手談判,結果發生 1 死 2 傷,當事人求合不成後潑酸、砍人和自殺……。加害者當場死亡,被害者遭硫酸重蝕未脫離險境,仍需醫院加護及燒燙傷重症治療,在場維護安全的校園保全人員也被潑及。

 

小心!感情暴力事件頻繁難防

在熱戀時很難分辨危險情人的行為表現,但當一段感情和關係結束,就可能爆發出未知的風險。據衛福部 2017 年第二季的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案件統計,國內通報案件總數 30,460 件,其中暴力事件發生在是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的有 16,629 件,是所有家庭暴力通報事件的半數以上,為 54.6%。有些人誤以為,家暴僅限家庭,其實,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對象不限於家人,也早已擴大到同居關係,或是在親密關係中被暴力威脅者,都可以對外求助。

 

危險情人 6 大特徵

身心醫學科醫師李連冀提醒危險情人有 6 大特徵:

  • 緊迫盯人:強力掌控對方,沒有個人自由空間。
  • 斥責別人:認為只有自己是對的,習慣糾正反駁和責罵。
  • 態度輕蔑:瞧不起對方的環境和親友。
  • 過分干預:凡事要求對方以自己的意見為主。
  • 漠視感受:對方想要什麼不重要,總有理由推託不理會。
  • 言語暴力:習慣用言辭羞辱對方,特別在意見不合時。

 

被最愛的人傷害,保險賠不賠?

壽險公司表示,感情暴力受傷者視同意外事故,若保戶購買意外醫療險,可獲理賠。若因此而住院治療,也可申請住院醫療給付。若有被害者也有醫療險保障,在醫療險部分也會住院理賠金。近日事件中的受害者是研究所在校生,所以應有學生保險保障,若承保該校的學生保險意外險部分有燒燙傷保障,此部分也將會獲得理賠。此外,情感暴力事件若因應傷勢引起的殘害狀態,達殘廢或甚至死亡,也會根據保單條款予以殘廢和死亡理賠。

感情或家庭暴力的保險理賠,是以受害者為主,加害人的暴力傷人已涉及犯罪行為,即便在過程中受傷甚或死亡,均是屬於保單條款中的「除外責任」,也就是保險公司可以不予理賠。 

✸新聞摘要及連結:台灣大學 20 日凌晨發生潑灑硫酸凶殺案,25 歲張姓台科大畢業生 19 日晚到研一女宿舍大廳,找台大心理系研究所 23 歲謝姓學生談話,結果最後竟拿出疑似硫酸的液體潑灑,並拿刀追砍謝後自己割喉自殘,導致一死(張男)三傷(謝姓學生、駱姓學生及女保全)的悲劇。

 

買保險不吃虧,就要靠自己:

 

本文由 好險網 授權轉載,原文於此
( 圖:shutterstock,僅示意  / 責任編輯: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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