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書」寫外遇後果 具法律效力嗎?簽字前你該注意這些!

2022-01-21 15:35

更新:2022-01-2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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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

最近王力宏與李靚蕾的婚姻風波鬧得沸沸揚揚,前陣子還有桌球國手江宏傑和日本前妻福原愛的離婚新聞。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但同時也因為對未來的不安全感而有許多人對婚姻感到恐懼,於是便有了「婚前協議」的出現,但「婚前協議」真的有法律效力嗎?

 

文 / Money 錢

 

台北王小姐問:

我的男朋友日前向我求婚,但因為對婚姻有些恐懼,所以沒有立刻答應,我想如果能夠擬定一份婚前協議,事先談妥婚後家務分配、財務管理,甚至外遇後果等,應該就能安心嫁給他。但我很好奇,這樣的協議在台灣具法律效力嗎?

《 Money 錢》答:

在國外,為了確保夫妻雙方的權益,會有「婚前協議」契約,內容多半是保障夫妻雙方在財務、孩子撫育權上的權利義務。

不過台灣的法律並沒有針對婚前協議有明確規範,萬一日後離異,官司打上法院訴訟,法官不見得會採信婚前協議,尤其是協議內容如果違反公序良俗的話。舉例來說,在契約裡寫「萬一婚後配偶一方有外遇,離婚時名下財產必須全部歸於另一方」,這樣的內容因涉及離婚談判,會被視為違反公序良俗。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婚前協議都會被法院認定無效,只有以離婚為前提,或是違反人權的約定(比如約定行房次數)才會違背公序良俗。除此之外,像是妻子是否冠夫姓、住所在哪裡、要適用哪一種夫妻財產制、家庭生活費用如何負擔、子女要用誰的姓氏,或是要求配偶分擔家務等等,這樣的內容因並未違背公序良俗,只要雙方認同,法院也可能採納。

另外,如果契約上寫「保證沒前科」、「婚前沒背負債務」、「身體很健康」等,但婚後發現,對方負債累累或已經癌症末期,這樣的內容到了法院也會被採納,甚至還有案例告對方詐欺而訴請撤銷婚姻並請求損害賠償。

因此,儘管國內對婚前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沒有明確的規範,但也不能武斷地說它沒效。若雙方真告上法院,婚前協議就是個參考,如果還是想利用這份協議讓彼此安心,建議在雙方寫完後拿到法院公證,或者經由專業的第三公證人,例如律師撰寫,避免日後糾紛。

 

婚前協議書 可約定與不可約定的事項

可以約定

  • 有無前科、負債或健康證明
  • 婚後住所
  • 家務分工
  • 家庭生活費
  • 子女姓氏
  • 夫妻財產制(須送交法院才生效)

不可約定

  • 行房次數
  • 對公婆、岳父母的孝敬規範
  • 外遇離婚罰則及小孩監護權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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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Money 錢 154 期 授權轉載

 (圖:shutterstock,僅為示意  / 責任編輯:Winny;內容純屬參考,並非投資建議,投資前請謹慎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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