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3-3期選商最新截止!僅2家開發商投標,政策影響與後續解析

財經焦點情報站


台灣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與綠能產業投資示意圖

離岸風電3-3期選商截止,開發商投標規模不如預期

經濟部能源署宣布,最新一波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階段(3-3期)選商已於9月30日正式截止收件。本期原規劃分配總容量達3.6GW,並預定於2030年至2031年間完工併網,然而最終僅收到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與沃旭能源兩家開發團隊親自送件申請。整體投標規模不僅未達原先釋出的總容量,也突顯出當前綠能投資市場的觀望氣氛。

政策規則迎重大轉折,取消強制國產化成焦點

在招商規則部分,相較於過去的離岸風電發展機制,3-3期選商出現了關鍵性的變革。官方取消了原有的強制國產化規定,改由業者自行提出ESG及在地產業承諾納入評選標準,同時為了穩定投資誘因,也納入每度電新台幣2.29元的保底收購價格機制。儘管官方已調整評分標準並祭出保底價,但包含天豐新能源、風睿能源(SRE)及海龍團隊等多家曾表達關注的離岸風電業者,受限於全球投資佈局及時程規劃等宏觀因素考量,最終仍選擇不參與本次投標。

兩大開發商正面交鋒,風場場址高度重疊引發競爭

在參與業者的具體動態方面,僅存的兩家開發商將面臨激烈的競爭局勢。CIP本次提交了渢妙三號風場的標書,這也是該公司連續第五次參與台灣離岸風電招標,展現深耕台灣市場的企圖心;而沃旭能源則以大肚一號風場的開發計畫參與選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兩家業者本次提出的風場場址呈現高度重疊,後續在能源署的審查與容量分配階段,勢必將形成激烈的零和競爭局面。

年底前公告分配結果,剩餘容量將併入3-4期選商

針對離岸風電政策的後續進度,能源署表示,接下來將依既定程序辦理申請案件資格、履約能力及相關技術審查作業,預計於今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與公告最終的容量分配結果。至於本次招標因投標家數有限而未能分配完畢的剩餘容量額度,官方也定調未來將會直接併入下一階段3-4期的選商範圍內繼續辦理,市場將持續關注後續招商條件是否會進一步調整以吸引更多國際資金投入。

文章相關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