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贈與稅最新查核!父代付5600萬房款,補徵195萬的節稅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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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贈與稅與未成年購屋查核案例示意圖

不動產贈與稅查核最新案例:未成年購置5600萬房產遭盯上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日查獲一起未成年人高價購屋引發的贈與稅案件,突顯出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資金異常流向的查核力度持續增強。一名未成年人在新北市精華地段購入總價高達新台幣5600萬元的房產,經國稅局查實,全數購屋款項均由其父親直接匯入賣方帳戶。因購屋金額與該未成年人自身的資力顯不相當,國稅局認定此舉符合無償替他人購置財產的「視同贈與」要件,最終核定該名父親應補繳195萬餘元的贈與稅。

視同贈與的認定標準:資金實質來源成追查關鍵

在追查資金流向的過程中,國稅局發現該名未成年買家並未具備支付高額房款的能力,款項的實質來源完全依賴父親的個人資金。依據相關稅法規定,以自己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該資金將被視同贈與。國稅局隨即發函通知該名父親,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函後十日內完成贈與稅申報程序。當事人在期限內,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土地公告現值合計2200萬元作為贈與總額進行申報,並依法核定稅款。

不動產移轉的稅負差異:現金贈與與代付購屋的課稅基礎

針對不動產的贈與認定,實際成交價與課稅計算基礎存在顯著差異,這也是資產傳承時的重要節稅考量。若父母直接贈與現金給子女購屋,贈與總額將依實際匯款金額計算;然而,若是父母直接出資替子女購買不動產,贈與價值則按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認定。以本案為例,雖然實際購屋花費高達5600萬元,但依照房屋及土地評定現值計算,贈與總額大幅降至2200萬元,顯示資金移轉的方式將直接影響最終的贈與稅負。

資金移轉的後續防雷指南:主動申報以免面臨兩倍罰鍰

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若以自身資金直接支付給賣方,替子女或他人購置財產,即使未將資金匯入子女帳戶,依法仍屬於視同贈與的範疇。當事人應主動辦理申報,或在接獲國稅局通知後的指定期限內完成補報手續。若逾期未依法申報,除了必須補徵原本應繳納的稅款之外,還可能面臨按核定應納稅額處以兩倍以下的額外罰鍰,投資人與高資產族群在進行財富傳承時應特別留意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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