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離岸風電釋出3.6GW,外資能否回流推動下一波開發?

基本面選股技法 - 邱柏


 

台灣離岸風電進入市場化新階段

台灣離岸風電的政策節奏,這次轉得很快。區塊開發3-3期選商預計在9月30日截止,釋出容量高達3.6GW,市場最直接的變化,是強制國產化正式退場,改由企業ESG承諾接手。這代表開發商的採購壓力下降,競標機制也更接近市場化邏輯。

我會把這個變化視為風電政策的分水嶺。過去國產化要求主導供應鏈配置,現在政策把重心移到專案能否順利落地、資本結構能否撐住、售電條件能否支撐開發回報。對台灣風電產業來說,這會直接影響未來幾年的裝置量節奏與供應鏈分工。

 

3-3期釋出3.6GW,保底價格與彈性併網期先穩住開發意願

這次3-3期選商,也把過去因故解約的海峽一、海峽二、海鼎二納入擴充容量,官方用這種方式提高整體案量與競標吸引力。配套條件包括每度電2.29元的保底收購價格,另外加上1年的彈性併網期與延長售電年限,目的都很清楚,就是降低開發商在融資與履約上的不確定性。

我認為這裡透露的訊號很直接。政策端已經認知到,離岸風電進入下一輪擴張時,單靠行政要求很難維持投資節奏,價格保底與時程彈性才是實際能拉動GW數的工具。這也解釋了,為何市場傳出已有外國開發商準備遞件,政策方向調整後,國際資本的參與意願開始回升。

 

歐盟爭端暫停後,外資回流機率升高

另一個關鍵變化,是歐盟宣布暫停對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的WTO爭端解決程序。這件事的市場意義,在於外部政策摩擦降溫後,台灣離岸風電的制度風險也跟著下降一階。對外資開發商來說,法規可預期性提高,專案評估會更容易回到IRR、電價、履約與工程風險這些基本面。

但我也要提醒,外資回流屬於政策面改善的初步反應,離真正形成穩定投資潮,還要看標案條件與實際併網安排。若躉購費率、港口配套、供應鏈交期與融資條件沒有同步改善,資金仍會偏向選擇風險更低、執行更順的案場。

 

浮動式風電示範案打開下一階段,港口與組裝能力先卡位

經濟部同步推出浮動式風電示範計畫草案,預計選出2個、每案100MW到200MW的示範風場,長期目標放在2032年底前併網,並預計今年第四季公告選商機制。這代表台灣風電開始從固定式機組,往更深水域、更高技術門檻的浮動式方案推進。

浮動式風電的商業化,核心仍在基礎建設。學者點出的問題很具體:浮動式風機組裝高度仰賴港口配套,台中港現有預留的8.5公頃空間,恐怕不足以支撐未來的大規模開發;台北港與高雄港又受機場航高管制影響,無法做整機垂直組裝。這些限制會直接影響工期、成本與專案可行性,也會影響開發商對台灣市場的配置優先順序。

 

浮台、繫泊與錨鏈有產能,真正的瓶頸在技術與費率

產業鏈上,國內供應鏈在浮台製造已經具備一定產能,這代表部分製造環節可以在地化完成。問題集中在技術難度更高的繫泊系統與錨鏈製造,這兩項對可靠度、海象耐受與長期維運要求更高,技術門檻明顯也更高。

因此,年底前預告、明年初公告的躉購費率,會是後續觀察重點。費率決定專案報酬率,港口升級決定執行能力,兩者同時成立,外部開發商才有機會把示範案視為可落地的投資案。若費率保守、港口配套又跟不上,浮動式風電仍會停留在示範與規劃階段。

我會把這篇政策變化解讀成一個明確訊號:台灣離岸風電正往市場化、技術分層與基礎建設檢驗同步推進。3-3期選商能否順利吸引外資、浮動式示範案能否按期併網,接下來都要看費率、港口與供應鏈三條線能否一起到位。警示型分析上來說,補貼退場後的執行效率,才是後面幾年最需要盯緊的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