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險前七月損失率衝上96.9%,產險股能否避開理賠壓力?

 

登山旺季到來,產險理賠風險同步升溫

秋季一到,登山活動明顯轉熱,保險端的壓力也跟著放大。金管會提醒民眾出發前要做足準備、風險評估、保險規劃三件事,這句話講得很直白,背後反映的是山域活動的事故率與理賠成本都不低。

內政部消防署統計顯示,近期年度山域事故救援案件達531件、涉及727人,山區風險已經很具體地反映在救援量上。對產險業來說,這類案件一旦進入理賠流程,常常牽動醫療、救援、失溫、高山症等多層次費用,損失很容易迅速墊高。

 

前七月登山險損失率96.9%,理賠壓力已經很明顯

產險公會數據更直接。今年前7個月,登山險承保人數有7萬4,279人,保費收入1,319萬元;理賠人數317人,理賠總金額1,277萬元,損失率衝到96.9%。這代表保費收進來的金額,幾乎已經被理賠吃掉,商品定價與風險控管的壓力非常重。

這組數字也說明,高山活動的事故成本,和一般旅遊型保單有明顯差異。登山族群若投保的是低額、保障範圍較窄的商品,遇上救援或醫療支出,往往很快就碰到保障缺口;對產險公司而言,若承保件數持續增加,後續要看風險分散能力與費率設計是否跟得上。

 

五縣市強制投保上路,保額與救援費用都有門檻

政策面也已經開始介入。金管會保險局表示,目前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屏東縣、苗栗縣等5縣市,已訂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民眾進入公告的特殊管制山域,領隊與隊員依法都要投保登山綜合保險,沒依規定投保,除了罰鍰,若發生事故,還可能被要求自行負擔縣市政府的搜救費用。

各縣市最低保額也有明確標準,身故保額100萬元、傷害醫療10萬元,緊急救援費用則依山域不同,大約落在10萬到50萬元。這代表地方政府已經把山域風險視為需要制度化管理的項目,保險商品也從一般自願投保,走向與公共治理連動。

 

一般傷害險保障有限,登山綜合保險才補得上高山症與救援費

商品內容上,差異也很清楚。一般傷害險承保的是「外來、突發、非疾病」事故;高山症、失溫、中暑、凍傷這類在高山環境常見的症狀,實務上多被認定為人體對環境反應的疾病,通常不在一般傷害險理賠範圍內。這也是很多登山客容易忽略的地方,保了保險,保障範圍卻未必對上風險本身。

登山綜合保險的設計,就把這些高山特定風險納進來,另外還能加保緊急救援費用保險,補足搜救、救護與相關動用成本。對高山活動來說,保單最有價值的部分,常常就落在這一塊;只買一般意外險,保障結構很可能不夠完整。

 

八家產險可線上投保,除外責任要先看清楚

金管會也特別提醒,投保時要看清楚除外責任。例如未經許可進入管制區、在災害防救法限制警戒期強行入山、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內發生的搜尋費用,以及搜尋或救護動用航空器的費用,保險公司都不負給付責任。這些條款看起來很細,實務上卻直接決定理賠能不能成立。

目前國內共有8家產險公司銷售登山險,民眾可透過實體據點、業務員、保險經紀人、代理人,或各家官網的網路投保專區事前規劃。登山活動有它的魅力,保險的角色就是把風險邊界劃清楚;在損失率已接近百%的情況下,後續商品費率、保障內容與地方自治規範,還會持續受到市場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