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操縱市場重罰兩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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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宣告台灣虛擬資產市場正式進入金融專法治理時代。新法明定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須取得金管會許可始得營業,並針對穩定幣發行、市場操縱與防制洗錢等面向設立嚴格規範,違法最高可處兩億元罰金。

法規要求業者落實內部控制與資安管理。針對穩定幣,發行人需向主管機關申請並會商央行同意,將十足準備資產儲存於境內金融機構,與自有財產分離。在市場秩序方面,若有詐欺、隱匿或操縱交易價格與供需等不法行為,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至兩億元罰金。既有八家業者需於一年內提出申請,並於兩年內取得執照。

中華民國虛擬資產服務商業同業公會(VASP公會)表示,全台虛擬資產用戶已達一百萬人。專法通過後,公會將協助推動子法制定,涵蓋業者設置、異常交易管理及財報編製等細節。同時,新法亦將未經許可的境外平台納入管理,建立執法依據以防範監理落差。

在投資人保護與防範金融犯罪上,公會將串聯檢警調與金融機構,透過鏈上交易軌跡分析與異常監控,強化反詐聯防機制。業者也指出,未來交易所將落實新台幣全額信託與數位資產冷熱錢包隔離,並搭配多方簽核,確保資產安全,推動虛擬資產與主流金融體系穩健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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