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涉背信洗錢,沈慶京遭求刑26年

財經焦點情報站


台北地檢署偵結京華城土地交易弊案,認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透過「左手換右手」方式套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沈慶京等13人。檢方對沈慶京具體求刑26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逾31億元。

檢方調查指出,沈慶京因積欠鉅額海外賭債,加上威京集團整體債務壓力高達181.8億元,主導旗下中石化(1314)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鼎越開發,於2019年以372億元高價標下京華城土地,較原底價溢價近30億元。檢方認定,此舉為不合營業常規之不利益交易,導致中石化遭受高達75億餘元損害。

資金流向方面,京華城辦理減資將售地款分配給法人股東後,沈慶京涉嫌指示財務人員以不實名義轉出逾29億元,流入海外空殼公司的台灣分公司,用於償還私人境外賭債與置產。此外,沈慶京堅持預先支付5億元增額容積分潤款給京華城,其中2.5億元直接流入其私人或相關公司帳戶。

同案遭起訴者包含多名高階幹部,檢方對現任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求處12年徒刑,前鼎越董事長朱亞虎求刑9年,中石化前董事長林克銘及前獨董朱雲鵬各求處7年徒刑,並分別併科鉅額罰金。全案相關資產逾27.9億元已遭檢方向法院聲請扣押獲准。

文章相關標籤